浙江温岭大溪镇政府保证不强拆路中央钉子户
“温岭最牛钉子户”追踪
记者 叶建良 朱健
11月22日上午,温岭大溪镇“最牛钉子户”红遍网络。一幢5层的楼房孤零零地立在即将贯通的铁站前大道中央,车道被迫临时改线绕行。
房主罗保根表示,除非为其新建一幢大小相当、装潢相仿的新房,否则不会搬走。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多次上门谈判,但至今未果。
罗家否认接受补偿政策
昨天一整天,罗保根和老伴几乎都没有待在家里。他们一下子成了名人,包括媒体记者、政府官员以及公益律师在内的各路人马陆续来访。
前天傍晚,大溪镇党政办发了一个《关于铁路新区站前大道规划路中间尚未拆两间房屋的说明》,称罗家基本接受补偿政策(据),遭到罗保根驳斥否认。
“当时的情况是村干部去罗家沟通,意会错了,向我们转达的消息有误。”大溪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知道他们的本意后,我们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再次上门说服罗保根,昨天晚上一直待到凌晨1点。”
而关于已被拆除的罗家后院厨房,该工作人员表示,罗家建房的时候就有政策明文规定,6口人两间房,其他的都是违章建筑,属于合法拆除,拆除时也没有任何冲突。
站前大道贯穿老罗家
如今围住罗保根家的这条双向四车道的温岭铁路新区站前大道,始建于2011年。
根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站前大道全线贯通后,一端通往温岭铁站,另一端途经路泽太一级公路,直抵新河镇。其中,作为初始端的一期工程道路总长730余米,宽55米。正好贯穿老罗一家所在的下洋张村,村里在2008年开始征地,2009年启动拆迁。
“前两年施工还没到这里时,我们与罗保根的沟通确实不多。但今年以来,我们一直都在和罗家商谈拆迁的事,努力达成一致。”温岭市大溪镇政府宣统委员林旭方坦言。
当地政府承诺给罗家的赔偿,是一块宅基地和26万元房屋建设费用。但是罗保根认为,这笔房屋建设费用,不足以再建一幢同等规模的楼房。于是,双方就此僵持。
镇政府工作人员坦言补偿标准不
“我个人也认为这个补偿标准确实不。不过这是温岭市里拆迁规定落实的。”林旭方说,“反过来说,我认为这个政策是符合大部分人利益的。毕竟除了罗保根,其他村民都签了拆迁协议。”
林旭方之所以认为补偿标准确实不,是因为罗宝根如自建新房,将涉及日渐上涨的建材和人工成本。“26万元确实不够他再造一幢大小相同、装潢相仿的房子。”
林旭方和同事也曾设身处地为罗家想过。
据介绍,关于拆迁户补偿事宜,政府出台过两个备选方案。一是如前文所述,在原地块西南方向两公里左右处补偿一块宅基地,再按300元/平方米补贴拆迁户造房成本。
“新的宅基地虽然面积略小于现在的,但好处是国有土地性质,住户三证俱全(土地证、房产证、契证),而不像之前的集体土地,只有土地证。”林旭方表示,“这相当于排屋概念,房子不仅可以自住,还能买卖、抵押。”
在他们看来,另一个更好的选择是住进现址东北方向百余米处的农民公寓。
农民公寓的补偿面积按照60平方米/人的标准计量,如此前面积超过这一标准,则以之前面积为准。也就是说,如果不自建新房,罗家可以拿到与现住房一样大小的618平方米(约4套)的农民公寓,代价则是总价为120万元(2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
此外,沿街商铺还可按照20平方米/人分割到户,虽然没有产权证(由村里统一经营),但罗家6口可以这120平方米的商铺面积,每年获得分红。
“其实老罗可以算算这笔账,政府的补偿条件也不算寒碜。农民公寓距离温岭铁站不到500米,这里的商品房都卖到6500元/平方米了,而且以后肯定还会升值的。”林旭方说,“另外,就算120万元的购房款不能一次性拿出,我们也允许拆迁户先卖一套凑钱。”
林旭方告诉记者,这些他们都反复说给老人听:“可能老人家性子也有点倔,需要慢慢说才能说通。”
“实在说不通,也不排除我们会申请仲裁。”林旭方说,“但在老罗签订拆迁协议之前,我们保证,不对罗家停水断电,更不会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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