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8起滥诉案件被裁定驳回起诉
27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通报8起典型滥用获取政府信息权、滥用诉权的行政诉讼案件,裁定驳回原告陆红霞、陆富国(陆红霞之父)分别针对南通市公安局、国土局、发改委、城建局、审计局等5个行政机关的起诉,对政府信息公开滥诉行为进行规制。
“原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次数众多,家庭成员分别提出相同或类似申请,内容多有重复,且申请公开的内容包罗万象,诸如政府公车数量、牌照、品牌,刑事立案,接警处置中使用的电话号码及监控录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对部分信息明知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仍予申请,部分申请目的明显不符合规定。”港闸区法院副院长潘建明说。
港闸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红霞、陆富国不间断地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申请获取所谓政府信息,真实目的并非为获取、了解所申请的信息,而是借此表达不满情绪,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施加答复、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压力,以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种将个人主观意愿凌驾于立法目的之上的做法,显然已经构成了获取政府信息权利的滥用。
为兼顾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和保障原告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起诉讼的权利,港闸区法院在裁定书中还明确对于陆红霞、陆富国今后再次向行政机关申请类似的政府信息公开、向人民法院提起类似的行政诉讼,均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原告须举证说明其申请和诉讼是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裁定驳回起诉以及明确再次起诉的规则,对遏制不断蔓延的滥用获取政府信息权和诉权具有重要意义,既可避免程序空转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又厘清了社会公众对于信息公开的模糊认识,有利于规范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秩序,更为合理规制滥用诉讼权利行为作开创。”8起典型案件的承办人、港闸区法院院长高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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