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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诉小米擅播电视剧《金太狼》侵权 法院判赔2万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因指认未经许可、擅自播放自家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视剧《金太狼的幸福生活》(以下简称《金太狼》),原告乐视网(以下简称乐视公司)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与未来电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赔偿乐视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乐视公司2万元。

乐视公司诉称,小米公司和未来公司利用小米盒子,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金太狼》剧的在线播放服务,这侵犯了乐视公司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

小米公司辩称,其只是制造、销售了小米盒子,没有侵权行为。小米对由未来公司负责的互联网电视平台中播出《金太郎》剧,没有收费。

未来公司则辩称,该涉案作品为免费点播,其并未获利。

海淀法院认为,小米公司与未来公司联合运营,共同负责相关软件模块的升级管理,还协商决定服务的价格和收费,对部分案外影视剧,小米公司甚至提供了米币系统,为涉案平台提供收费支持。因此,小米公司与未来公司利益共享,小米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该剧的播放,故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海淀法院酌情判决小米公司、未来公司共同赔偿乐视公司相关经济损失2万元。


高辉  律师  

现任职位: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业务方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债权债务催收、房屋土地拆迁、公司法律事务等民商事领域。 

工作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神农大酒店对面) 

联系电话:1587404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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