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新年出台举措护民生
春节期间“老赖”禁坐飞机高铁
湖南高院新年出台举措护民生
本报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文闻 李杏
1月2日,湖南慈利县法官上门给受害当事人张某送执行款 (慈利法院供图)
“在春节前后高消费活动集中时期,全省法院将与各地主要饭店、宾馆、机场、车站建立协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禁止其高档消费。”1月7日,湖南省高院公布了2014年重点清理的十大类涉民生案件及2013年相关典型案例,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将成为重点清理内容。
省高院把2014年1月设定为“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月”,原则上要求每个基层法院在一个月内执结涉民生重点案件不少于30件。据了解,2013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8万件,执结最快的案例13天执行完毕,执行款75万元。
湖南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简龙湘指出,家庭涉及的民生是最实实在在的民生,执行好这类案件,是维护社会最基本的和谐稳定,“家庭虽小,却比什么都重要。”
75万元13天执行到位
马茜茹是一名在湖南益阳就读大学的女生。2011年1月3日,她和同学在益阳市区某商场购物,因雪景很美,她们决定在商场前拍照留念。马茜茹在商场一处积雪覆盖的顶棚处坠落至地下停车场,当场昏迷。事后,经多地医院紧急抢救,马茜茹暂时脱离生命危险,共花医疗费44万余元。目前马茜茹仍在北京接受治疗,经鉴定为二级伤残。马茜茹的父亲以“商场疏于管理,事故地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事后拒绝赔偿”为由将该商场诉至法庭。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商场承担70%的责任,赔偿马茜茹医疗、护理等各项费用共计75万余元。判决后,商场未及时履行,2013年4月7日,马父申请益阳市赫山法院执行。执行局法官吴连保得知为了保住孩子性命,马家已经变卖房子和耕地后,收到案卷材料的当天便约谈商场法务部部长。该负责人在法官的耐心工作下,第二天便向法院账户汇入20万元,但剩余的款项,他希望能分期支付。
吴连保想到,马茜茹一家是外地人,如果分期支付,不但存在沟通交流上的困难,还要当事人往返于法院与医院之间,负担加重,最重要的是不利于养病的马茜茹稳定情绪。吴连保又找到该商场的负责人,协商一次性付款。对于法官的的说服教育,商场负责人表示都能接受,但是却迟迟未将钱打入法院账户。女儿在北京等着救命钱,而执行款迟迟未到,马茜茹的父亲心急如焚。在这种情况下,吴连保当机立断,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从商场的账户上冻结并划拨剩余的赔偿款。
13天后,马茜茹的父亲从法院领取了赔偿款及迟延支付利息。
去年执结涉民生案件2.8万件
简龙湘指出,涉民生案件在执行案件中占有相当的比重,这类案件执行的效果,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也直接影响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感受。“民生优先,保障民生案件执行到位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谁违背社会公平,谁践踏法律,谁不讲诚信,谁赖账不还,谁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据悉,2013年湖南各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8万件,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去年12月11日,省高院向全省下发通知,将十种类型重点案件和10万元以下的其他涉民生案件列为重点。
据介绍,全省各级法院都将开设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法院在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将甄别情况,符合条件的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申请执行人。
省高院出台了六大举措护航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除开设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失信名单外,还要求各级法院发挥网络信息平台优势、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大力推进执行公开、积极开展执行救助。
自2013年起,省高院和全省14个市州中级法院都已开通执行局长电子信箱,邮箱地址已公布在省高院官方网站上。市民可通过邮件向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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