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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司法观察

李轩2013年中国司法观察

发布时间:2014-01-16 09:56 作者:李轩

  作者:李轩,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全国律协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秘书长


  2013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犹如一针强心剂,平衡了左右,兼顾了政经,尤其是对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浓墨重彩进行了表述,令法律界倍感振奋。一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瞬间驱散了人治回潮的雾霾,政法领域终于出现了"拨乱反正"的逆转。


  冤假错案:旧案持续平反伴随新案屡屡发生


  这一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但刑事司法的进步和障碍性因素似乎始终比肩而行。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取得实质性进展,非法证据排除等司法新规开始全面试水;另一方面,侦查过程中刑讯逼供仍然时有发生,审判过程中辨审冲突愈演愈烈。面对种种刑事司法乱象,怎一个"愁"字了得!


  刑事司法之乱,莫过于冤假错案尤其是死刑冤案的频繁涌现。这一年,越来越多的冤假错案尤其是一些死刑冤案得以平反,似乎彰显了官方确保司法公正的决心,最高法院十月份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更是掷地有声。从浙江叔侄"强奸杀人"案、萧山五青年"强奸杀人"案、福建吴昌龙"爆炸"案到安徽于英生涉嫌"杀妻"案,当事人在唏嘘人生无常的同时也对司法当局充满感激和敬意。但不得不提的还有舆情汹涌的夏俊峰案、曾成杰案、洪志玲案,以及让人纠结的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法学界有人发出感慨:我们一方面在大张旗鼓地平反冤假错案,但一方面冤假错案还在持续不断地发生!


  这一年,死磕派或先锋派律师仍然扮演着悲情角色,奋战在维权第一线,抗争在全国各地的法庭中。死磕派律师赢得了很多人的同情,其代表性之一浦志强律师甚至获评《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死磕精神似乎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并成为社会的人格引领力量。


  民行诉讼:立案依然难上加难


  这一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也开始实施,但民事司法依然裹足不前--包括最高立法机关倾心关注的诉权保障和立案问题,很多新制度躺在法典中成为从未启动的睡眠条款,而过去法学界和律师界所诟病的司法不作为、司法行政化、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的不良局面几乎没有什么改观。


  至少到目前为止,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还远远没有发挥立法机关和众多专家学者所期待的应有的作用;将近一年过去,某些新的制度性规定甚至在很多法院尚无任何尝试。如针对立案难的诉权保障机制、证人出庭作证机制、督促程序转普通程序机制、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申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等;只有行为保全制度、小额诉讼程序程序、电子送达方式等少部分制度机制已得到较好实施。而且,十分吊诡的是,但凡对当事人或代理律师有利的制度,几乎都还没有得到全方位实施;而限制当事人或代理人诉讼权利的条款,反而得到各级法院积极有效的执行。诉讼实践中执行得最好最到位的新规,居然是限制普通公民(包括律师助理和实习律师)参与诉讼代理的条款;而公益诉讼入法之后,因为主体资格的不当限制,反而出现全面停滞的现象。这一尴尬局面,可能是立法机关和诉讼法学界所没有预料到的。


  这一年,行政诉讼领域波澜不惊,乏善可陈,"民告官"依然是难上加难。倒是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行政诉讼法》修改程序,立案保障、指定管辖、异地审理、拒不执行行政判决可以拘留官员等立法建议再一次让人有所期待。


  废止劳教:历史性的一步


  这一年,中央决定暂停适用和最终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值得大书一笔,表明政府在人权保障方面顺应民意积极而为。从重庆模式的覆灭开始,废除劳教似乎就是指日可待的事,但三中全会决定废止劳教仍然被舆论视为司法改革的"历史性一步",就像十年前废止收容遣送条例一样成为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又一个里程碑。


  这一年,司法公开和司法透明度改革也颇值一提。薄熙来案庭审虽被指有"先定后审"、"避重就轻"的嫌疑,但济南中院通过微博直播使得该案在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时间跨度上均令业内人士赞誉有加。在此后的北京大兴摔婴案、360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等影响性诉讼中,官方微博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在11月底的二审案件公开庭审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以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庭审过程,案件审判公开透明,获得普遍好评。最高法院发布意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途径,加大司法作业的透明度,以此突破口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这一年,中纪委高举反腐败的大旗,拉开了"苍蝇、老虎"都要打的架势,并取得实质性进展。随着倪发科、郭永祥、蒋洁敏、李东生等省部级及以上干部的相继落马,外媒评价中共反腐已经到了"打老虎"的关键时刻!薄熙来案、刘志军案等几场贪腐大审也似乎彰显了官方反腐败的决心。但与此同时,笔者发现了纪委反腐和司法腐败之间的割裂--这一年,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娼以及湖北男法官与女律师开房事件作为司法腐败的典型例证,不得不让人再次对司法公信力普遍产生深切质疑和担忧。


  与此同时,笔者还发现另外一种割裂,即中央司法政策和地方司法实践的割裂。就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同时,某些地方公安司法机关却似乎不管不顾兀自沿袭既有习惯自行其事,很多疑似冤假错案甚至就在中央的眼皮子底下持续发生。


  未来期待:在每个个案中实现公平正义


  所幸,随着三中全会决定的出台,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已被提上议事日程。而就在三中全会决定出台前后,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密集表态,纷纷出台文件,重在防范冤假错案尤其是死刑冤案,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和律师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些文件深刻剖析了当前司法作业现状,甚至直指法官人格和人心,要求法官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要养成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的职业品格。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公民在每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毋庸讳言,真正的长治久安在于践行宪法和法律,落实宪政和法治;而司法公正是权利保障的最后堡垒,是宪政和法治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我们有理由期待,有了2013年岁末三中全会对法治中国的盖棺定论和最高决策层对改革思路的顶层设计,2014年的司法改革必然展现更为美好的蓝图,结出令人民满意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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