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工资三毛六扣除保险还欠两块多
劳动者是雇佣关系中的弱势群体,关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呼声一直没有中断,但是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却也一直以各种形式存在,或没日没夜地自愿加班,或没时没日地拖欠工资。近期出现的0.36元的工资条着实让大家咋舌,辛苦劳作一个月为何只有不到一元的工资?抚顺一家企业的员工李先生展示了他这张令人瞠目的工资条,上了一个月班,工资只有0.36元。李先生称,就这样,他还得欠单位2.64元,因为“单位替他缴纳了保险”。29日,抚顺市劳动监察局称,这种工资标准不符合抚顺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
9月份工资条上0.36元
李先生是抚顺煤矿电机配件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的工人。从今年7月份开始,李先生和同事一共二十多人,以劳务输出的名义,到抚顺煤矿电机制造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
新单位是原单位的上级单位,这二十多人的工资支付方式,是由公司把工资划到加工厂的账上,再以加工厂的名义下发给各个工人;这二十多人的人事关系,也在原单位加工厂。
李先生和两名同事在新单位的工种属于“车工”,其他人属于“铸造工”。铸造工有底薪700元,其余工资属于计件工资,车工没有底薪。而在原单位,车工和铸造工有一样的底薪700元。
这引起了李先生和同事们的不满,他们找到原厂领导反映问题。这期间,李先生和两名车工同事拿到了7月份和8月份的工资,每月800元多一点。
而9月份,李先生和两名车工同事的工资条上显示,他们的工资只有0.36元。
李先生称,在原单位,他每月工资在1500元到2000元。
李先生告诉记者,9月份,他每天上下班按时打卡,出满了全勤,单位有活的时候,他都正常地工作。
李先生指着工资单上“扣”这一栏说,如果自己有违纪行为,这里会扣钱,都有显示,但自己没有违纪行为,却只挣了0.36元工资。
李先生还称,就这样,原单位领导还说他们“欠单位钱”,因为单位给他们缴纳了保险,其中李先生欠单位2.64元,其他两名车工每人欠单位160多元。“单位领导让我们打欠条,我们没打。 ”李先生说。
李先生还问过单位领导,既然欠钱,工资条上直接写负数得了呗。得到的解释是,工资条上不允许出现负数。
抚顺劳动监察局:缴纳保险是单位义务
29日下午,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称,这种情况肯定是不符合抚顺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的;而且,给员工缴纳保险是单位的义务,与工资无关。
这位工作人员说,工人需要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书面材料申请,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原单位领导:实际领700元
李先生:700元是救济金
29日,李先生原单位加工厂的金厂长告诉记者,他不清楚李先生的工资是不是符合抚顺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但关于李先生的工资问题,他再和领导研究研究。
金厂长解释说,在原来的单位,铸造工和车工都是有底薪的,每月700元;劳务输出时,他对这些工人说,原单位干什么工作,新单位也干什么工作,但新单位车工的活不多,而且没有底薪,所以出现了0.36元工资这种情况。
金厂长说,新单位是原单位的上级部门,上级现行的这种工资分配制度,他也不好做出评价。
金厂长说,他把这些问题已经反映给工人新单位的领导,领导愿意合计合计。
关于“工人还欠原单位钱”,金厂长解释说,这是工人缴纳保险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原厂怕工人自己不缴纳造成缴费中断,所以替工人缴纳,原厂替工人垫付了钱,所以工人欠厂子的钱。
金厂长说,其实9月份,原厂给这几个工人每人700元,在工资条上没有显示。李先生承认有“700元”,但称“这是屡次上门反映后,厂子给的救济金,与工资没有关系”。
最低工资标准
1、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各种实物的发放。
最低工资的标准为发放现金的最低标准。
2、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劳务输出
劳务输出是劳动力空间流动的一种形式。包括国际劳务输出和国内劳务输出。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来计算劳动报酬。
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由计时工资转化而来的,是变相的计时工资。工资形式的差别,并不改变工资的本质。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在如何理解“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问题上存在诸多版本。但总之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应当让岗位上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生产任务。
时评:一个企业工资的发放肯定要经过几个层级的核算,包括工会的研究与协商,而企业中出现了0.36元的工资条,并且发放到了劳动者手中,也一定是这几个层级的共同疏忽或者说“不负责任”。很多劳动监察部门不清晰的态度也让我们对其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积极性表示怀疑。维护劳动者权益,不仅是某个人或者机关的权益,也不是一定要等到媒体曝光后才应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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