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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老板:帮银行追回债务最高可获50%提成1

111“已派人到此,请速还清×银行信用卡欠款,否则后果自负。 ”最近异地一市民的遭遇令欠款人倍感不安,在上海,也有欠银行债不还的市民遭到了“民间讨债团”的雇主上门讨债,他们装扮成快递员、清洁工、物业等,在对方“放松警惕”开门后对其进行索债。年关将至,虽说民间有不欠债过年的习俗,但这群游离在法律边缘的民间讨债队员的幕后“老板”正是承载着国家金融稳定使命的商业银行。

惊诧

追债公司最高提成50%

一家公司落脚点在杭州、业务却遍布江浙沪的催讨公司老板向记者介绍:“以前的业务多集中在个人之间的催讨,现在的确有银行跟我联系,催讨来的钱公司也有提成。但具体金额不方便透露,我们也尽量不做有碍银行声誉的事情。 ”

“如果已经是‘死债’了,也就是银行方面不抱希望可以追回的债务,公司最高可以拿到50%的提成。 ”江苏省一家小型讨债公司老板透露。不过,令人担心的却是,在高额的利润回报下,催债公司是否可能为了经济利益出现暴力催债的情形。

记者调查后发现,一般给代理讨债的律师的费用是标的额的1%左右,但银行给“讨债公司”的返点是20%至50%,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索债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非常难掌控。

银行交给讨债公司的,往往是律师难以诉讼成功的那种没有财产线索的案子。但众所周知的是,银行在与消费者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会查询个人的信用记录,而这份记录包括了个人的姓名身份号码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等很多信息。即使讨债公司不是用这些信息做严重的违法事件,只是将其卖给其他中介机构,就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个人生活了。

银行另一个颇受公众质疑之处是――那种无担保、无抵押、低资信的客户,银行为什么还要放贷?如果不是信用卡中心为了快速攫取市场、或为了“冲业绩”不择手段、内控不严、什么样的人都敢发卡,又怎会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形?

回应

银行称外包有保密协定

从目前的公开资料看,确有多家银行承认了确与第三方催债公司有合作。某大型国有银行回复本报称:“我分行对逾期时间较长且经多次催收无果的客户实行委外催收。我分行委托的第三方公司、律师所都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且经过多年运营,有良好口碑的机构。”

一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银行请追债公司进行“武催”,是“性价比”最高的手段。如果客户欠款金额达不到法院规定的起诉金额,银行也无法通过直接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追债。

另一家银行的内部人士透露:“我们与委外机构签订的协议中,有严格的保密条款,对委外机构的客户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另外还明确规定:委外机构应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或骚扰,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

根据银监会2010年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外包活动时应当对服务提供商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包括 “经营声誉和企业文化”。另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目前该规定并未得到有效遵守,而部分追债公司对欠款人进行的恐吓等极端行为,甚至已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条例,对金融机构确实存在重大的声誉隐患和经营风险。

担心

市民个人资料遭泄露

“我们行里应该说是有第三方合作的催债公司,因为催收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量又比较大,我们聘请了一些公司。 ”正是这则媒体报道引述的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魏铨的话语,令银行雇佣讨债公司成为点燃公众愤怒的导火线。

虽然是自己欠债不还在先,但银行是否就有资格将理应严格保密的客户数据,包括电话、地址等泄露给第三方公司呢?家住延安西路某高档小区的市民曹先生就对银行“雇佣”的讨债队表示很愤怒:“当时我在外做生意,就保姆一人在家里,他们冒充快递直接就闯进来了。据说有的还是牢里放出来的,这样我的人身安全谁来保证?他们不仅有我多处房子的地址,两个手机号码也都知道。 ”

不仅是“老赖们”反对,没有债务纠纷的市民也认为银行将客户数据泄露给讨债公司“不厚道”:“这年头去办张电话卡资料都被泄露,更不要说那些小公司会怎么处理客户信息了。 ”

不过,记者综合多位法律界人士的观点认为,第三方催债并无“原罪”,关键是要确保催收机构、手段和方式合法,如何细化银行业相关法规来杜绝上述隐患更有价值。而银行雇讨债公司催讨之所以令人愤怒,一方面在于,银行把客户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交给这些公司,显然是泄露客户隐私。而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客户的隐私受到严格的保护,泄露客户隐私是一种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在于,雇讨债公司将会带来利益伤害,甚至有不当催讨的风险和隐患。

副业

借贷公司“兼职”讨债

由于近年来银行支持小企业融资的力度加大,相应的“索债”需求也大了。一家原本是为小业主牵线搭桥寻找融资上家下家的借贷中介平台也兼职做起了讨债生意。老板徐幻(化名)透露,民间讨债团由于“在法律框架内的合理讨债”比较有效,一些以小企业业务出名的银行也主动来接洽,希望民间讨债团为其讨债。虽然不少借贷咨询服务公司其实都有自己的“讨债队”,但一般都单独注册公司,以跟其主营业务区别开来。

记者在其经营的 “讨债公司”看到,有数套著名快递公司的快递服,带logo的专业封箱带,水电煤修理工的专用服装……乍一看像是民用品商店的仓库,这正是讨债队的 “道具”,用于迷惑避而不见的“老赖”。

徐幻说,由于借贷利率过高,今年4月才从“地下”转向“阳光”的民间借贷受鱼池之殃。无奈,一些从事借贷融资的老板派生了 “三产”――另外注册一家讨债公司。

也有匿名客户举报所谓“民间讨债队”距黑社会组织仅一步之遥。根据一些受骚扰客户的 “控诉”,“讨债队”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人员组成复杂,大多数为外来务工的青壮年男子,除了社会闲杂人员,也有不少是“两劳”释放人员。二是管理手段既松散又紧密,大多数成员平时都是各忙各的,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但公司有固定的组织结构,一旦有“活儿”可以很快把人都召集起来。三是讨债手段涉嫌非法,他们与债权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往往采取威吓、骚扰、长期盯梢、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等各种非法手段逼迫当事人还债。 四是非法获利丰厚,一般“讨债公司”与债权人约定的“劳务费”高达总讨回债务钱数的20%―50%,公司成员没有底薪,全靠讨债的提成获取利益。

呼吁

催债细节须纳入监管

“老赖”们的隐私安全其实也有规范可依。比如实施催收外包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催收外包机构选用标准、业务培训、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等。

“法律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方面,有严格的控制措施。因此,能与银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大部分是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催债公司’只是媒体的通俗说法,由于催债公司本身的灰色性质,很容易造成舆论误读。 ”一家大型信用卡中心的负责人表示。

此外,业内银行的多条“做法”也值得采纳。如对所有公司进行招投标确定合作公司,并签订严格的责任保证书;对所有的催款电话进行录音,并保留三个月甚至两年,还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上门催款必须双人上门,且双人中一定要有银行员工。

而 “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 ”这条银监会的规范通知指引也是遭到隐私侵犯的“老赖”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的依据。

然而,另外一项监管空白却是“老赖”们最为在意的,一套房子在闵行的小业主说:“银行委托讨债队必然要向第三方提供客户个人信息。能提供哪些信息,不能提供哪些信息?如果造成侵扰怎么办?这方面到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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