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铁路公司因晚点付乘客4000万欧元天价赔偿
【环球时报记者 杨平】德国的“严谨、守时”也有一些例外和死角。据德国《明镜》周刊5日报道,德国铁路的晚点已经令德意志铁路公司付出巨额赔偿金。
德意志铁路发言人日前披露,2013年德意志铁路因列车晚点或取消,为旅客支付了总计超过4000万欧元的“天价”损失赔偿金,创近年来铁路晚点赔偿的历史最高纪录;全年乘客因列车晚点或取消向德意志铁路共提出3500起索赔,其中88%的索赔请求得到支持,总计130万人次因列车晚点或取消而接受了德意志铁路的赔偿金。
尽管德意志铁路辩称列车晚点多是因为天气、水灾或者罢工造成的,但由于去年9月份欧洲法院裁定列车晚点铁路公司应负有一部分责任,应该为乘客支付改乘其他更昂贵的交通工具(如飞机或出租车)的费用,导致更多的火车乘客向德意志铁路申请索赔。
《明镜》周刊披露说,尽管列车晚点在德国广受诟病,但德国去年列车准点或晚点6分钟以内的车次占总车次的94%。
事实+
中国列车晚点不赔偿遭诟病
在垄断经营的大背景下,中国铁路部门有不少奇葩的规定,比如,“普通列车乘客迟到,车票作废”、“乘客中途下车,车票不能改签”、“低端车厢旅客不能在高端车厢久留”等,而列车晚点乘客却得不到赔偿,权利义务显然不对等。对此,中消协及不少业内专家、法律学者等都曾表示,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而言,列车晚点了,也应该对乘客作出赔偿或者补偿。
“人民铁路为人民。”然而,有评论指出,在一家独大的现实环境下,铁道部的“为人民”服务的资源一直处在稀缺和匮乏的状态中,更别奢望什么铁路部门的优质服务了。列车晚点不赔偿,一直是铁道部的土规定。
按理说,旅客晚点乘不上车,责任是由旅客个人造成的,因此旅客要承担相应后果;而列车晚点则是由于铁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造成的责任,铁路部门为什么可以不赔了之?铁路部门对于列车晚点不赔偿的解释为,此方面没有明文规定。但另一方面,铁路部门对于旅客的各种处罚性条款制定得很详细、很严格。(腾讯新闻综合中国网、厦门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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